公示
根据《民政部行政区划调整专家论证办法》有关规定,民政部于年4月12日面向社会发布了《关于公开选聘行政区划调整论证专家的通知》。经评审,决定聘任51位人员为民政部行政区划调整论证专家,现予公示(以姓氏笔画为序)。公示期5个工作日。公示期间如对上述人选有不同意见,请以电话、信函等形式向民政部区划地名司反映(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)。
联系方式:民政部区划地名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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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传真: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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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民政部行政区划调整专家论证办法》有关规定,民政部于年4月12日面向社会发布了《关于公开选聘行政区划调整论证专家的通知》。经评审,决定聘任51位人员为民政部行政区划调整论证专家,现予公示(以姓氏笔画为序)。公示期5个工作日。公示期间如对上述人选有不同意见,请以电话、信函等形式向民政部区划地名司反映(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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